周雪光|塑造政治秩序:意气用事的激情与理性计算的利益
周雪光,1959年生,山东淄博人,现任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兼职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组织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组织社会学、中国国家治理、官僚制度。代表作为 The State and Life Chances in Urban China: Redistribution and Stratification, 1949-1994.,《组织社会学十讲》等专著,以及《从官吏分途到层级分流:帝国逻辑下的官僚人事制度》,《从‘黄宗羲定律’到帝国的逻辑:中国国家治理逻辑的历史线索》等论文。
关于书名的翻译
17世纪到18世纪的思潮流变过程产生了一个普遍性信念,即人类与生俱来的激情具有危险性和毁灭性,尤其以统治者为甚,需要加以约束,以避免其危害,由此导致了对中世纪以来荣誉观的颠覆。赫希曼观察到,从治国术角度讨论这些约束机制,经过了三种不同的思想流变:首先是倡导对激情加以抑制或压制未果;其次是尝试以社会功能加以改造,亦未有成效。随后的第三种观点是所谓的“激情制衡原则”,其主张为,在众多激情中择没有大恶的激情来制约或平衡那些有重大危害的激情。具体应用则是,以追逐利益的理性计算来制约那些放任冲动不计后果的激情。
如此,经过培根、斯宾诺莎、休谟,特别是孟德斯鸠和斯图尔特等一系列思想家的阐释和争论,到了18世纪,激情制衡的观念广为流传,导致了从赞颂激情荣誉感到认可理性计算的利益这一思想史演变,反映在相应的主流思想观念中,体现于资本主义兴起这一历史过程中,也渗透进随后的政治制度设置中。
利益(Interests)
如赫希曼所示,英文中Interests一词的的语义历经变异,早期泛指人类兴趣和追求,包含着反省、计算和效率上考虑,后来多用来指经济利益。追逐经济利益也是一种激情,被视为人类恶习之一。但追逐私利的行为和意愿建立在理性计算之上,因此有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可以成为激情冲动危险的制约机制。那句冰冷无情的说法“没有不变的朋友,只有不变的利益”正是这一观念的直白陈述。
在赫希曼笔下,利益与激情有着鲜明对比。激情常常导致意气用事的非理性冲动,因此有着毁灭性危害,而试图通过晓之以理(reasons)对其制约,往往效力不佳。利益这一机制则有效地结合了激情与理性两个方面,是随着自爱的激情而升华、又为理性所约束的产物。抑或可以说,利益是理性化的激情,着眼于稳定长远的利益,因此,追逐利益的商业活动通常是温和的、无害的。
赫希曼追溯了激情制衡原则和利益理性发生、兴起和演变的思想史路径。走出中世纪后,各种思想观念兴起,着眼点始于治国术的政治过程,由此关注微观层次上的人性对政治过程的冲击,特别是理性与情感等行为动力。对后者加以制约以降低其破坏性的探索,诱发了各种政治思潮和制度设计倡议,又回到了起初的政治层次上。马基雅弗利提出,以统治者的利益计算代替其激情冲动。这个思路最早与国家理论联系在一起,即国家如何制约非理性的激情。最早的思路从规范性角度讨论,不得成效;后来趋于现实性(positive)角度,即承认人类非理性冲动并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
与此相关的是关注对象的变化。起初讨论的关注点在于统治者,即如何使得他们放弃激情冲动,转而谋求长期稳定的利益。这些想法最早起源于权力集中的城邦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区域。但当这些观念流动到英国时,正逢英国社会内部的群体和阶级分化,这些思潮的关注对象从君主利益转化为社会群体和普通人利益。
这一演变过程的另一侧面则是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的转向。1776年出世的亚当斯密《国富论》,将理性计算的利益追求延伸至所有的参加经济活动的人们,进而将激情与利益合为一体,即市场中的私利追求导致社会福利。在赫希曼看来,不幸的是,在这一演化过程中,激情制衡原则(即以追逐利益之恶来抑制激情之恶)这一洞见也随之摈弃,政治经济学蜕变为经济学,放弃了其政治意义,大大缩小了思想驰骋的空间和研究范围。
18世纪以来,在社会思潮中出现了从个人追求利益角度来解释人类行为的“范式革命”,追逐利益的动力成为被盛行流传的思维范式,被广泛应用于解释人们、群体、阶级、经济发展等各种行为和社会现象。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正是从这一传统中脱胎而出。
据此,赫希曼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精神兴起的另外一个解释,即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仅来源于边缘群体或反叛思想,如加尔文新教提倡的个人追求救赎信仰,而且是来自社会权力中心对于统治所面临的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的思考和对策。是在欧洲新旧时代交替时代为避免社会崩溃而发展出的应对实践的结果。赫希曼没有否定韦伯的理论,但认为这两个思想渊源同时存在并发生作用。
经济利益、理性计算与政治秩序
这本书的另外一条主线是思想观念对政治秩序的塑造。对人性中激情冲动的潜在危害的认识导致了寻求解决方案的种种努力,对现代社会的制度设置和政治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有人类固有的种种恶习、需要以恶制恶(即激情制衡原则)这一理念的确立,意味着在制度上需要有相应的制衡机制。因此,个人层次上的激情制衡原则延伸至政治领域,引出了权力制衡观念。赫希曼注意到,在美国建国方略的《联邦人文集》中,有关政治权力的恶及其制衡的讨论显露出这一理念的影子。现代国家理论中有关权力制衡、利益平衡、利益共赢等基本概念都可以追溯到这一理念。
赫希曼在第二部分长篇累牍地引用当时主要思想家—孟德斯鸠、斯图尔特、米勒等—的作品来展示这一思潮在政治领域中的思考,其主题是:追求利益的理性行为,全社会各阶层诸多理性人的行为,体现在资本的流动性,人们的理性抉择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当权者独断专行的意志。赫希曼转引斯图尔特的断言:““现代经济是人类创造的约束专制权力愚蠢行为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更为意味深长的是,赫希曼在第三部分指出了这一思潮和所提出的解决办法的错误所在。这一思潮的核心思路是,经济利益可以约束统治者的行为和激情。进一步说,经济发展会导致政治设施安排的相应演变。针对“经济发展引起政治制度相应的适应性变化”这一命题,赫希曼引用从托克维尔到佛格尔等的一系列批评来指出,既得利益集团因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恰恰可能导致其崇尚秩序和稳定,从而支持专制政府,排斥一般民众的政治参与,因为民众参与可能会威胁到经济运转。因此,经济利益的追求可能约束君主的鲁莽行为,也可能导致专制政府的出现。如托克维尔所说:“一个只乞求它的政府维持秩序的民族,在其心灵深处已经是一个奴隶了;它是自身福利的奴隶。那个将要给它套上锁链者可能粉墨登场了。”(中文版, p. 114)。
这正是政治学领域中长期争论至今仍方兴未艾的一个主题: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设置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可以说, 17-18世纪新旧时代交替之际的思想碰撞已经前瞻性地预见到当今社会科学面临的问题?抑或不同的时代转型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理性、激情和新近社会科学研究
赫希曼注意到,在利益理性占了主流地位之后,激情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一直延续于思想史中,甚至被赋予新的意义,得到了新的关注。在经济学理性占了主流地位的当代思潮中,激情又有了相当可观的反弹和回潮。许多新近的社会科学研究注意到“激情”在人们选择和决策中角色和策略(strategic)意义。
最为著名的例子应该是那个“最后通牒博弈”的实验(“the ultimatum game”)。这是一个关于人们互动中(如分配资源情形下)所依据的行动原则的行为经济学实验。具体场景为两个人间分配资源(例如一元钱)的互动。互动规则如下:首先,甲方提出一个两人间分配方案(如,50:50, 90:10, 60:40等等);然后,乙方决定接受或拒绝这个方案。若接受,双方按此方案分配;若不接受,则双方都一无所获。这意味着,互动双方需要考虑对方反应与结果回报两个方面。从理性计算角度来看,乙方应该接受自己得益大于零的任何分配方案,否则一无所获。甲方可以理性推断到乙方的这一理性决策,从而会尽力压低乙方的收益(但大于零)。但实际的实验结果是:甲方通常提出接近50:50的“公平”分配方案,而乙方通常会拒绝“不公平”(如得到低于30%)的方案。这个实验发现显示,理性计算并非总是主导人类行为,激情仍然扮演重要角色,在这里体现为,关于“公平”的基本信念导致了人们宁愿利益受损也要惩罚不公行为的激情。政治学家乔恩·埃尔斯特 (Jon Elster) 在其著作 The Cement of Society:A Survey of Social Order (1989)中对这一主题有进一步讨论。
在更多的场景中,激情导致的行为被打扮为“理性的激情”或“激情的理性”。例如,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H.Frank) 的著作Passions within Reason: The Strategic Role of Emotions (1988)中提出,传统社会中的以牙还牙的暴力行为,常常扮演了抑制其他暴力举止弥漫的社会机制。一些博弈模型提出,企业发展过度产业规模的做法可以解释为以此防止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竞争的威慑策略。该企业因其垄断地位,以低于充分市场供给的策略获得垄断利润。为了防止竞争对手进入本行业而采纳充分生产能力的策略,以发出信号:如果对手试图进入本市场竞争获利,就会开足生产能力,使对方无法获利。因此,非理性的举止(过度投资)可能是理性选择(防止竞争)的决策。在国际关系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有些国家的行为举止怪异,不按常理出牌,目的是让对方不能以理性计算的常规来推测其行为目标对待之。不幸的是,因此引起的错误算计(miscalculation)也可能引起大的灾难。
读完这本小书的一点感慨是, 在文艺复兴、资本主义兴起的新旧交替时代,有着如此众多的哲人和丰富多元的思潮观念在思索、探究和相互竞争。正如赫希曼书中所示,这些思潮各执一端,常常洞见与谬误并存,但舍此争鸣过程则无法淘劣存优,推陈出新,锻造人类智慧。我费力搜索自己有限的记忆,在近现代史上,哪一个伟大时代的诞生没有伴随着伟大的思想?这里的因果关系尚可进一步探究:究竟是变迁的时代呼唤、激发出伟大的思想,还是多元争鸣的思想荡涤旧的障碍,开阔视野,开辟了伟大的时代?抑或两者彼此扶持,结伴而行?
用赫希曼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来结束本文:从思想史角度对这些思潮观点的再审视,“不是提供所涉及种种问题的答案,而是提高这些问题之争的水平。”(“Not to resolve issues, but to raise the level of the debate.”)
本文来源于周雪光教授的微博。本文已经过本号整理、编辑,题目为编者修改,不当之处请周老师指点,转载请务必注明原始来源和“勿食我黍”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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